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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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STORY


  庸懶的午後,剛打玩籃球的我還穿著濕透的汗杉,一罐礦泉水一個男人,把車子開到能看到夕陽的地方,把頻率鎖定在屬於這個時間的頻道上。每個星期日下午的五點到七點,讓一個人用音樂來寵壞我的耳朵,伴著音樂隨著她的導讀,對我的腦波而言,這何嘗不是一種享受。

  她是飛碟電台的DJ,也是我的國小同學,我們之間所擁有的交集,結束在國小的畢業典禮,重新開始於散佈在空氣中的其中一個頻率裡。

  能夠在錯綜複雜的大環境中再度相遇,能說是巧合也是緣份吧!回想一下大概是在2002年的下半年度的時候吧!我一個人在網咖裡頭無所事事的玩弄著奇摩的搜尋引擎,把腦海中印象深刻的人的名字都輸入搜尋看看會不會找到什麼,直到輸入了她的名字的時候我才知道,原來她在TVBS-G裡主持娛樂新聞已經好一陣子了,可惜的是當我知道的時候她已經不主持了,只怪我太久沒看電視了。但是我也沒有放棄任何一條在網路上的線索,直到加入了屬於她的家族後我才知道,她將會擔任飛碟電台的DJ,更湊巧的是剛好是主持南台灣的節目。

  為什麼會對她的印象特別深刻呢?怎麼說,因為她的名字特別吧!跟連戰的老婆連方瑀同名。不~應該說,那是屬於我國小的一段回憶吧!

  我是在大概國小三四年級的時候才轉學到她班上的,那個時候對她唯一的印象是,長得漂亮成績又好,就班花囉~!會對她有特別深刻的印象應該是在五六年級的時候吧!正好那個時候班上的男同學們開始會傳一些某某某喜歡誰誰誰的,這好像是大部份的人童年都會發生的一件事。剛好班上有一兩個男同學表明了喜歡她,有一天有一個喜歡她的男同學跑來問我說是不是也喜歡她丫~嗯…嘿嘿~那時的我也沒有什麼特別的感覺就直接回答沒有,然後那個男同學就威脅我不可以去喜歡她,當然我也很夠義氣的告訴他說不會滴。應該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的吧!我開始會去注意到她的一舉一動。

  漸漸地我發覺,她有很多特別的地方吸引著我的注意,不只是她的美麗而已,但我總是把這一切都偷偷藏在心裡面,直到後來我發現我好像開始喜歡她了,一開始最明顯的就是會躲著她,不知道該怎麼開口跟她說話,除了她主動開口和我說話之外。

  我記得那個時候的我長得不高,排座位的時候永遠都是第一排的,那個年紀的小朋友只要跟異性坐在一起的話一定會玩一種遊戲,就是會用粉筆在桌子中間劃一條線,不管是誰都不可以超過那條界線,誰也不讓誰,所以我們班導就把男生跟女生分開成兩邊來坐,這樣子才比較不會吵架。六年級的時候很巧的是,她就坐在我左後方的那個位子上,就是因為這樣,我總是常常會不由自主的往我的左後方偷偷看過去,直到有一回被她發現,在那尷尬的場面上她回了我一個微笑,當時的我只覺得那個微笑好美唷~從那一刻開始我們總是常在四目交會的時候,給對方一個會心的微笑。

  當然囉!男人的本性從小的時候就會有了,我也常會作一些小動作去引起她的注意,不過我想她應該也沒發覺吧!但是那些事對我而言都算是很大膽的囉!她是我那時候所欣賞的女孩子,不過我不知道那時候的她有沒有喜歡我耶!這份極度單純的喜歡(應該算是暗戀吧??)就這樣維持到畢業典禮的前一天晚上,當時的我想明天就畢業了,也就表示以後再也不能像這樣每天都能看到她了(那時候的我覺得這樣就很滿足了),想了半天之後的我決定,在畢業典禮之後單獨告訴她我對她的感覺,希望能夠和她繼續連絡(這樣算是告白嗎?),不過呢?結局是我並沒有這麼作,因為總是找不到機會,也提不起那天大的勇氣說。就這樣結束了我小時候單單純純喜歡一個人的感情。(等等~還沒啦!)

  喔~對!後來還是有發生過一件事,就是畢業後的隔天吧!我和我妹把畢業紀念冊拿出來翻看,我告訴她說這個女孩子長得很漂亮,我很喜歡她喔!結果我妹竟然直接翻到最後面的通訊錄找她家的電話直接打了過去,巧的是還是她接的咧!害我在那邊吱吱嗚嗚的解釋了半天,結果還是沒勇氣告訴她。

  (後來呢?)後來就這樣子囉!(有沒有再見面呢?)有~還見了兩次咧!但是別提了,因為真的很丟人哪~唉!第一次再見到她的時候剛好是在同一家書店買參考書,她沒注意到我,只有我注意到她,她把國小那頭長髮剪成了學生頭,但是還是很漂亮(企~那是因為情人眼中出西施嘛~)但是我並沒有作出什麼表示,也沒去打招呼,只是靜靜的選完我要的參考書,然後就走人了。夠丟人了吧!第二次更扯咧~那是我和國小同學們唯一的一次同學會,那個時候的過程我也忘了,不過我還記得會去的原因是想碰碰運氣看她會不會來,她是有來啦!不過不知道是因為有她在還是因為跟同學們脫離太久了讓我變得那麼自閉,那時大伙到肯德雞去聚餐時,我竟然一個人裝酷在旁邊看報紙不去和同學們閒聊,哇靠~現在回來起來真是受夠了我。

  一切的所有也就伴隨著那一次同學會的結束而成為了我腦海中的回憶罷了!只是沒想到隔了十年之後我們竟然還能有緣在空中和網路上相遇,那時我才知道她搬到了台北去了。

  十年了~夠久了吧!我也不再像以前一樣矮囉~怎麼說都比她高了,回想起這段十年前懞懞憧憧的純真,還真覺得不錯呢!至少那是我那段時期最美的回憶,總算沒有白活。

  就算當初她並沒有喜歡我,現在的我也不會覺得怎樣了,但是我還是很欣賞她喔~因為她所帶給我的聽覺享受,看到網路上她的照片,再回家翻開國小的紀念冊,覺得她還是一樣沒什麼多大的變化,只是多了一分成熟的感覺,只是我想~如果有機會的話,我最想作的一件事就是大聲的告訴她:

   蔡 芳 瑀

  
    我 十 年 前 很 喜 歡 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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